现就改制更名后各项事务公告如下:
一、企△业更名后,出资人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范围、住所、开户行、账号、办公地址、联系电话保持不变。
二、原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名下的资产、债权债务及业务往来,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和延续。
三、原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使用的商标、各类资质文件由我公司沿用并有效,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。
四、原“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”名义签署的▼合同、协议等法律文书,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。
非常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,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,为社会提供卓越的服务!
特此公告。
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2014年7月1日